申报条件和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和董事会秘书队伍建设,发挥其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董事会秘书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建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业能力评价制度。

一、申报条件
(一)中国境内A股、B股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
(二)所任职公司上市满一个会计年度
(三)个人任董事会秘书时长满24个月(履职年限从首次担任董事会秘书起累计计算)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登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官网(www.capco.org.cn)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1. 三、申报内容

申报人需按照企业年报披露的数据和实际情况填写,包括:董事会秘书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权利保障、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社会责任、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监督培训等指标和有关信息。

  1. 四、申报时间

2022年申报工作于9月15日启动,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