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结构 协会领导 会员管理 会费管理 委员会管理 内设机构 廉政举报 联系我们
协会要闻 通知公告 培训通知 地方协会动态 专业委员会 采购信息公开 收费信息公示 学术顾问委员会
发起人会员 副会长 副监事长 常务理事 理事会 监事会 普通会员 联系会员专区 上市公司动态
欢迎访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网站!
一带一路 境外动态
法律法规 公司治理 专题活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监管信息 > 正文

中国证监会印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5-12-31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资本市场新“国九条”要求,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

《公告》共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产品定义,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此外,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前期,中国证监会就《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公告》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总体认可。中国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后续,中国证监会将做好《公告》落地实施工作。


【第21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