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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来源:商都网      发布时间:2012-02-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甲方具有合法的融资融券交易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甲乙双方均自愿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资产来源合法。甲方承诺如实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甲方自行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和损失,乙方不以任何方式保证甲方获得投资收益或承担甲方投资损失。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甲方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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