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 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3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580元和77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