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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与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21-11-08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11月1日上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龙灿出席了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座谈会,并代表协会与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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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何龙灿、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张晓轩分别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连和签署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合作各方,将从防范和解决资本市场纠纷出发,共同提高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座谈会上,何龙灿副会长表示,仲裁中心的成立是非常有意义的事。协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自律服务组织,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与仲裁中心通力合作,在解决证券纠纷案件的专业化和高效化、加强投资者保护、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等方面一起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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