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上市公司:
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为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学习相关内容,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将举办“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与职责履行”直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介绍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与职责履行
主讲人:刘运宏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自愿参加。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直播方式。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14:30
直播时间:2026年3月12日15:00
五、报名方式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