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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贯彻落实“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视频座谈

来源:宁波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2-10-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9月27日,宁波证监局副局长李立国、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王章明、我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包志敏在宁波分会场参加了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视频座谈会。

会后,宁波证监局李立国副局长就宁波辖区开展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上市公司监管处、上市公司协会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最佳实践工作在宁波证监局指导下,由宁波上市公司协会负责具体落实,协会秘书长为主要负责人,协会应指定固定联系人,负责与中上协联系工作。三、制定方案,确保成效。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关于倡导开展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目标,结合宁波辖区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协会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要组织召开辖区独立董事、监事座谈会;就独立董事、监事会履职情况要进行实地调研,挖掘最佳实践工作案例,并将案例上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要对最佳实践工作不断进行研究探讨、总结和分析。

我协会根据李立国副局长的指示和要求,在内部传达、学习了视频座谈会精神,讨论、制订了工作计划,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

原文链接:http://www.nblc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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