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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老带新助成长 经验交流促规范

来源: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12-07-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以老带新助成长 经验交流促规范
 ——浙江上市公司董秘优秀工作经验交流会顺利召开
 

为提升浙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增进新老董秘间的交流,加强董秘队伍建设,我会于2012年6月19日至21日在安徽组织召开了浙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优秀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主要围绕“如何做好董事会秘书工作”及“如何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这两大主题展开交流与讨论。参会人员主要包括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常务委员、2011年1月1日以后上市或迁入的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近30人。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二处相关同志也应邀到会指导工作。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红雯主持了本次会议。她首先代表协会欢迎新上市公司的董秘加入协会“董秘之家”,为浙江上市公司董秘队伍带来了新的活力,同时她真诚希望新老董秘多献计献策,促进协会工作更好地开展。
        董秘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祝卸和与部分董秘常务委员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就董秘职责权利、角色定位、履职能力要求、各方关系处理尤其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等方面谈了各自的经验、体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六点:一、称职的董秘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外,还应兼具相应的法律、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良好的口头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及创新精神;二、讲求“四心”,即做人应“虚心”,时时保持“平常心”,做事要“细心”,事事有颗“责任心”;三、摆正立场、坚持原则,对公司“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严格把好关,努力成为“上市公司首席治理官”;四、当好公司的“新闻发言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法定披露信息外,还应增强主动性信息披露意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五、必须以真诚、公平、热情、善意的态度对待公司的每一位投资者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千万不要“忽悠”投资者,不要低估投资者的智慧;六、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特别要妥善处理好公司与媒体间的关系。
         在认真听取了老董秘的经验介绍后,在座的新董秘们就自身在工作中遇到的疑虑和困惑进行了交流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此种形式的会议,对初涉资本市场的“新董秘”而言,是一次宝贵的“取经”机会,为其今后的工作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借鉴和启发。
         会上,浙江证监局相关同志对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综合防控面临的形势及辖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了通报;对如何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作了重点部署;就“加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强化内幕交易防控工作、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再融资相关制度改革、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等几项上市公司监管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并用“四个提高”概括了上市公司监管新要求,即:提高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自我规范水平,提高上市公司内幕交易防控能力,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此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也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主要就中上协拟成立董秘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与建议。
        会议气氛热烈融洽,会议内容既联系了监管工作重点,又交流了优秀工作经验,对于促进浙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强浙江上市公司董秘队伍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zjlca.com/cms/detail.php?id=67575&ci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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