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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有望获得代销基金资格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2-03-06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据相关人士透露,监管层近日召集部分期货公司和基金公司高管,就放开期货公司代销公募基金业务资格征求行业意见。相关人士称,监管层对此持较为积极的态度,并要求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做好开展代销基金业务的相关准备。
  此前,期货公司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的基金销售机构范围。
  代销基金资格“4+X”谜题破解在即
  证监会去年6月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即基金公司自销。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除基金公司自销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被业内并称为“4+X”,“X”即代表“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当时业内即普遍认为,“X”的相关规定为放开其他金融机构代销基金业务留下了窗口和余地。
  此前不久,证监会刚刚公布一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资格,现在,“X”资格朦胧的身影逐渐清晰,期货公司有望在基金代销市场上分一杯羹。
  对于代销基金机构的资质管理,《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型的代销机构有不同的考察重点:对商业银行侧重考察其资本充足率;对证券公司主要考察其净资本等财务风险指标;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则主要要求其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
  相关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期货公司代销基金的资质要求,预计对期货公司的考察方向与证券公司接近,即侧重于对公司净资本等财务风险指标的考察。
  能否为期货公司带来真正利润尚存疑问
  有分析人士认为,期货公司取得代销基金资格,丰富了期货公司盈利手段,同时拓宽了公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对双方发展均有益处。尤其对于期货公司来说,获得代销基金资格意味着公司开始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资产配置服务,对期货公司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的转变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表示,短时间内,获得代销基金资格并不一定能够给期货公司带来真正的利润。
  该人士指出,目前代销基金的主流机构均有自己天然的特长盈利模式,商业银行主要依靠自身广阔的营销网络和良好的声誉赚取代销收入;而证券公司对股票市场的研究能力和原客户群体的投资需求,则成为其代销基金的天然优势。
  相比而言,期货公司在代销基金方面确实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相对独立,期货公司原有业务范围与代销基金业务建设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期货公司如果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代销基金服务,需要在机构设置、管理模式、人才储备、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重新投入较多成本。要想真正在代销基金业务上取得丰厚的利润,期货公司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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