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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委: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2-03-02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商务部等十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目标是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着力提高我国出口商品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行业协调和政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订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商品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结构。
  《意见》明确了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即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两个布局,加快外贸转型基地、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三项建设,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加工贸易,加快“走出去”带动贸易,发展边境贸易和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平衡,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优化外贸国内区域布局方面,意见要求加快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重点支持部分中西部省市、区,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在全国外贸中的比重。
  《意见》指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依托产业集聚区,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轻工、纺织服装、医药、五金建材、新型材料、专业化工、摩托车、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电力装备、电信设备、软件等重点行业专业型基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培育一批综合型基地;依托生产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企业型基地。继续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船舶出口基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
  《意见》还提出了完善财税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完善贸易及配套政策、体制机制保障、改革管理体制、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健全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要完善财政对外贸支持的稳定机制,推动外贸和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保持出口退税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准确、及时退税。发挥关税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增强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
  《意见》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加大对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符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方向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贸易收付汇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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