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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合规”基石 筑牢发展高台——2020年四川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举办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发布时间:2020-08-20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合规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督促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牢记“四个敬畏”、恪守“四条底线”,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自律意识,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7月29日、30日,由四川证监局主办、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承办的2020年四川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线上方式举办,辖区92家上市公司630余名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培训。四川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郑晓满做开班致辞,协会副秘书长江静主持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既是执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文件要求,也是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月的重要工作内容,更是宣传、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的具体举措,在培训对象上,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还将范围拓展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培训邀请到来自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会计部,深圳交易所,四川证监局及海问律师事务所的专家授课,课程围绕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履职中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展开,内容上包含了监管部门对监管要求的专业解读,也有专业机构结合执业经验对典型案例的分享和交流。

四川证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英做开班致辞。她首先肯定了四川上市公司作为实体经济“基本盘”,在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税收、回报投资者、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及抗击疫情等方面的突出贡献,但同时她也指出了辖区上市公司需要正视的三类问题,一是业绩分化严重、抗风险能力不足;二是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兑付风险化解任务艰巨;三是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上半年,四川证监局向稽查部门移交1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开具行政监管措施10项,其中,因违规减持的处罚占比40%。随着改革提速和推进力度的加大,中国资本市场有着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乘改革东风,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蔡英副局长对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提出了具体期望,一是聚焦主业,用好用足资本市场工具,积极对接国家及地方战略谋发展;二是牢守底线,将新证券法中的条文内化为有效的内控和完善的治理,打牢高质量发展根基;三是合理安排融资,逐步优化财务结构,防范风险的积累;四是优化公司治理,践行社会责任。今年将开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专项治理工作,希望各公司高度重视。

协会常务副会长郑晓满在开班致辞中指出,当前资本市场新的生态格局正在重塑,希望各公司准确研判形势,紧抓机遇,一手抓规范治理,一手抓业务拓展,稳健经营,持续发展。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协会秉承“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定位,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紧抓“关键少数”,重点推进了新《证券法》宣贯、资本市场文化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业务规则解读和实操分享、引导企业社会责任、深化信息服务等多项工作,全力维护了四川资本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下半年,协会将继续深耕服务质量提升,在政策的变革期、改革的加速期与各会员同心同德同向,共谋发展!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童建森围绕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介绍开展授课。他指出,作为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基本法,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资本市场参与主体都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理解新法的精神和原则,并贯彻到监管和市场活动中来。从本次证券法修订的过程和内容来看,“注册制”是核心,为了保证注册制的顺利实施,证券法从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退市等方面予以了完善。随后他从证券发行注册的具体范围、注册制下各参与主体的职能定位、信息披露要求的变化和核心要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退市制度等几方面展开阐述。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李美姗分享了《资本市场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及监管口径》,她根据近年证监会会计部抽样检阅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况,分析了主要反映出的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具体表现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冒进并购或投资决策失误等导致公司遭受损失;二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跨期调节利润、选择性确认与披露,以及构造交易等问题,财务信息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后,她就商誉减值、收入确认、金融工具、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的规则执行和监管口径,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

四川证监局公司处景睿在《上市公司监管综述》中,就上市公司监管构架与机制、新《证券法》修订及影响、监管与执法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例与学员们进行了交流,她详细讲解了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三点一线的监管工作机制。在新法修订方面,除了系统梳理修订要点及证券法律法规体系的变化外,她还着重提到了新法赋予证监会更明确的职责定位、职责内容、执法措施等,同时也提示各资本市场参与主体配合证监会履职是法定义务。随后,她分析了当前的监管形势,并结合案例,对上市公司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

为落实衔接新《证券法》及部门规章等上位法规定,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提升资产质量,《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陆续出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张文琼、何志云分别从修订背景、规则体系、审核要点、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实际案例等方面对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政策进行了解读,学员们进一步了解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艳在《新<证券法>语境下典型违规案例法律规制》中,从2019年证券违规惩戒概览和执法重点、新证券法下核心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多元立体规范和惩戒体系的完善、两康等典型案例分析和展望四个方面进行了分享。在案例解析中,她选取了近年来财务造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从违法事实、处罚内容、判决解决、司法解释等进行了具体阐述和分析。

新《证券法》是资本市场参与各方的基本行为准则,框定了行为的底线和红线,而且也是中国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依据,更是监管和执法的主要依据,对资本市场影响深远。本次培训的内容围绕新《证券法》展开,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及其“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为今后更好的承担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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