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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2-02-09     字体大小 [ ]         【打印本页】

发文: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号:上证交字〔2005〕7

日期:2005-6-14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有关交易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上市公司股票凡遇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复牌,本所均在行情显示该股票的汉字简称前冠以“G”标记,以提示投资者。复牌首日,该股票不作除权处理,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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